迦拿的婚礼,谁能认出这是宗教绘画?

作者:罗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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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罗内塞《迦拿的婚礼》,1563,巴黎卢浮宫

在文艺复兴的威尼斯大师笔下,任何场景都像是一场欢乐的宴饷。

委罗内塞的《迦拿的婚礼》,则是所有的宴饷中声势最浩大的一场。

因为这是卢浮宫最大的作品。

画作高6.77米,宽9.94米,上面欢聚的人物多达百余位,如果不告诉你这是耶稣所行的奇迹,你大概很难将它与宗教联系起来。

根据《圣经·约翰福音》的记载,耶稣、圣母和门徒们受邀参加迦拿城的一场婚礼。由于宾客太多,婚宴进行到一半酒已经不够喝了,于是耶稣叫人把酒坛子里灌满水,当仆人把装满水的坛子送到主人面前时,水变成了酒。

这是个耶稣所行的第一个奇迹,也被许多画家表现过,不过,再没有人比委罗内塞画得更华丽喧嚣了。

故事发生的家庭是一户穷人家,其他画家大多据实表现,画面中烘托的是宗教的神圣和伟大,除了生性热闹的威尼斯人。

画面无论从哪个细节上看,都和穷人毫无关系。

为了安排好这么多的人物,让他们充分亮相,委罗内塞专门把桌子布置成了一个巨大的“冂”形,各色宾客便得以沿线摆开。

既然是婚礼,新郎和新娘便是主角,但不知出于什么样的考虑,他竟然突发其想把二位新人安排在了最左侧起手的位置。

新郎包着头巾,这是东方人的打扮。到底画家还是顾及了一点故事发生的背景,迦拿城确实位于东方的巴勒斯坦。

不过,新娘的打扮就几乎是完完全全的威尼斯贵妇了。

她体态丰润,披绣着锦,金发编着发辫盘在脑后,发间缀着珠链,这是威尼斯16世纪最流行的装扮。

没办法,东方的女子当年大概不能远行,画家也就无缘得见,只能任凭想象了。

所以画面中的女性,皆是差不多的装扮。

而男性的服饰则很多样,表现了东西方不同地域的服饰特点。

威尼斯地处欧亚交汇之处,早在13世纪便成为富甲一方国际都市,此地时刻聚集着来自欧洲、亚洲和非洲的商人,所以画面中都有他们的一席之地。

那些穿着绣花缎面长外套的是威尼斯的富人,他们艳丽的服色显然是受到了东方的影响;有些服色比较深暗的则是来自意大利其他地方的人,他们可不像威尼斯人这样“轻浮”。

长着大胡子包头巾的阿拉伯人,还有不止一个黑人,对于画家而言,这种“国际范儿”就是生活的常态,即使是宗教故事,也应该合乎他自己的意愿和逻辑。

这真是画家的霸气了。

除了热闹,画家也很乐意表达富足。

一切细节都闪现着醉人的光芒。

大大的浅口玻璃杯里,红酒轻轻晃漾,散发出深琥珀色的光泽,盘子里堆积的各色水果新鲜诱人,鱼和肉类丰盛无比。不仅如此,盛大的宴会上还有器乐伴奏。

这群演奏器乐的人,都是画家的熟人。

正中穿白袍陶醉于中提琴的是画家本人,他的身后那个穿绿衣服的是与他同时代的画家丁托列托,也是他最有力的竞争对手。

吹奏笛子的是雅格布·巴萨诺,他旁边的年轻人是本尼迪托·卡里亚里,这是委罗内塞的弟弟,也是一个画家。

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穿红袍戴红帽拉大提琴的乐手,这是他们的前辈,也是威尼斯画派中成就最高名声最大的提香。

提香本是委罗内塞的前辈,比他年长40岁,只因为年寿实在很长,所以和委罗内塞的生活时代有了一段不短的交集。

这算是画家特意安排的一次威尼斯画派的集体亮相。

不过纵然提香声名最为显赫,但整个乐队中脸部最亮的却是委罗内塞自己,这就是画家的小私心了。

把自己画到宗教或者神话故事当中,是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做法,这种“穿越”是为了显现画家“在场”,是历史的见证者。

这也是文艺复兴时代的画家们格外的自负和雄心。

如果你离得足够近,这些乐手们戴着的黄金戒指在画中闪闪发光。

画家不会放过一切金光闪闪的机会,为了最大限度地表现他们生活的优渥,连牙签都闪着金光。

这位剔牙的女子正偏着头坐在画面左侧拐角处,我特意用望远镜看了又看,果然是金牙签!

威尼斯人炫富从来不遮掩。

至于说如果能在哪里看出耶稣的神迹,也就是画面右方那个伏下身子倒酒的人,白陶罐子里红葡萄酒正倾泻而出,注入到下面的金酒瓶中。

但他是这么的不显眼。

不过,比他更不显眼的,其实是这个故事真正的主角,他们被欢乐的人群包围着,却神情平静甚至有淡淡的忧伤,与这样的氛围格格不入。

这就是基督和圣母。两位的形象格外质朴无华,但闪耀的头光显现了神圣的身份。

左面的圣母目光凝重,有点怔怔出神,她并没有穿着最具标志性的红蓝两色衣袍,而是一身素服,头披黑巾,这是《哀悼基督》的画面中常见的形象。

无论如何,这都不是参加婚礼的“喜庆”打扮。

基督的目光直直盯着前方,他不去看眼下热闹的尘世,对于他来说,这只如浮云一般虚妄,他的国在天上,他与这个世界的唯一关联,是日后的那具十字架。

他们看到的,都是日后上十字架的那一幕。

那一刻离得很近很近,画面上我们就可以看得到。

宴会的人群身后是一片巨大的露台,这里宴会的“服务区”,上面的人正在忙碌地为宴会的宾客准备果蔬饭食,端菜取酒的人穿梭不停,唯有基督上方的那一组人,正砍向一块肉,那把举起的刀,在基督的头顶正上方。

再往下方看,两条狗站在餐桌前,一条正啃着骨头,画家将它画得这样醒目。

屠夫、基督和狗三组图像被安排在一条竖直的线上,这是不能再明显的关于基督牺牲的暗示。

这样一件有趣又挥宏的艺术史名作说来很是憋屈,因为很少有观众认真看它,纵然它被摆放在卢浮宫最热闹的展厅,独占着一面大墙。

之所以这样“遭遇不幸”,只因为它的对面,是地球人全知道的《蒙娜丽莎》。

大家只顾着追捧那位女性,所以,通常它面对的,都是观众的后脑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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